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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採計  護理科 

積分採計項目 積分上限 積分項目核分準則

志願序

26

【30志願序】每5志願為一級別,共分六個級別

1-5:26分、 6-10:25分、11-15:24分、

16-20:23分、21-25:22分、26-30:21分

多元學習表現

【服務學習】

15

15

擔任班級幹部、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2分,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,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,每滿1 小時得0.5分。

多元學習表現

【競賽】

7

國際性、全國性及區域及縣(市)競賽項目:7-1分

技藝優良

3

100-90:3分、  89-80:2.5分

79-70:1.5分、69-60:1.0分

弱勢身分

3

(以單一學期之百分制擇優採計)

【低收入戶】:3分

【中低收入戶、支領失業給付、特殊境遇家庭】:1.5分

(符合一項即可)

均衡學習

21

 採計健康與體育、藝術、綜合活動、科技四領域學習成績

四項領域中任何三項領域「5 學期平均成績」皆達60分以上得21分,二項領域「5 學期平均成績」皆達60分以上得14 分,一項領域「5 學期平均成績」皆達60分以上得7分。

國中教育會考

32

【國文、數學、英語、自然、社會】

A++、  A+、  A、  B++、 B+、  B、  C

6.4分、6分、5分、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

寫作測驗

1

【寫作測驗】分六級

6級、5級、  4級、  3級、  2級、  1級

1分、0.8分、0.6分、0.4分、0.2分、0.1分

總積分上限

101

 

備註

●多元學習表現積分以”服務學習+競賽”積分合計,上限為15分。

 

 

 112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採計  應外科、餐管科、美保科、老服科 

積分採計項目 積分上限 積分項目核分準則

志願序

26

【30志願序】每5志願為一級別,共分六個級別

1-5:26分、 6-10:25分、11-15:24分、

16-20:23分、21-25:22分、26-30:21分

多元學習表現

【服務學習】

15

15

擔任班級幹部、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2 分,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,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,每滿1小時得0.5分。

多元學習表現

【競賽】

7

國際性、全國性及區域及縣(市)競賽項目:7-1分

技藝優良

3

(以單一學期之百分制擇優採計)

100-90:3分、 89-80:2.5分、79-70:1.5分、69-60:1.0分

弱勢身分

3

【低收入戶】:3分

【中低收入戶、支領失業給付、特殊境遇家庭】:1.5分

(符合一項即可)

均衡學習

21

採計健康與體育、藝術、綜合活動、科技四領域學習成績

四項領域中任何三項領域「5學期平均成績」皆達60分以上得21分,二項領域「5學期平均成績」皆達60分以上得14 分,一項領域「5 學期平均成績」皆達60分以上得7分。

寫作測驗

1

【寫作測驗】分六級

6級、5級、  4級、  3級、  2級、  1級

1分、0.8分、0.6分、0.4分、0.2分、0.1分

總積分上限

69

 

備註

●多元學習表現積分以”服務學習+競賽”積分合計,上限為15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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